新華社鄭州10月21日電(記者雙瑞)河南省高院21日通報前三季度全省三級法院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其中,共判處廳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21件21人,較去年同期上升110%,有7件涉案數額超過1000萬元。 通報指出,今年1至9月份,河南全省三級法院共受理職務犯罪案件2499件3791人,判決1274件1884人,同比分別上升28.66%和20.55%。其中,不少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有較大影響,如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周鎮宏受賄案,河南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曹濮生貪污、受賄案。 21件廳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中,涉案數額超過500萬元的有14件,超過1000萬元的有7件,其中近半數是正廳級以上幹部。 "我省法院審理的貪污賄賂類職務犯罪案件中廳處級幹部犯罪明顯增多。"河南省高院常務副院長田立文介紹,受理和判處的廳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較去年增加一倍多,處級幹部也較去年增加三成多。 此外,河南省今年審理的貪污賄賂類職務犯罪案件還呈現犯罪持續時間長、次數多的特點。如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薛新生,在長達12年間,先後接受192人1274次賄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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