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記者從山西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該委業已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以保障群眾飲水衛生安全,防止介水傳染病和飲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依據《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各供水單位認真落實供水設施衛生防護、水質處理消毒、水質檢驗、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供水人員健康檢查和業務培訓考核等工作。各市、縣(市、區)衛生監督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改革後明確的飲用水衛生監管職責,將轄區內供水單位納入監管範圍。 衛生監督部門和疾控部門要建立飲用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溝通監測信息和分析數據。對於城鎮學校自建設施、農村學校供水設施、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衛生存在問題的,衛生監督部門要責令學校限期整改,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及時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重要問題報告政府。(記者 秦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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