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10月30日 道路決定命運,道路引領未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貫穿全會決定全篇的一條紅線,是管總的東西。在走什麼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全會釋放了明確的信號、指明了正確方向,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動指南。 從1954年制定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到改革開放後重啟“法律之門”;從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到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我們在長期治國理政的實踐中,探索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法治建設道路。這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內容。沿著這條道路前行,既不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決中國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核心要義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二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三是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只有牢牢把握住這三個方面,才能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才能立足中國實際建設好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個重大課題,有許多東西還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東西必須長期堅持。只有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才能有力有序推進法治建設,這是根本保證;只有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才能從根本上保障人民權益,這是本質要求;只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基本原則;只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才能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這是基本方式;只有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才能與國情相適應、與社會相對接,這是基本前提。這“五個堅持”,是我們在長期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基本經驗,決定著我們能不能搞好法治建設、邁向法治中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應當毫不含糊、立場堅定,不為噪音雜音所擾,不為錯誤思潮所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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