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氣污染關鍵要把法律落實到位 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 楊維漢)30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紛紛指出,空氣質量關乎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乎老百姓幸福指數,關乎國家形象,必須下決心解決大氣污染問題。 梁勝利委員説,在當前環境污染嚴重、社會普遍關注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選擇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執法檢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時,這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生的關注。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2013年,環境保護部接到的舉報案件中,大氣污染類佔73%,但在全年查處的案件中,大氣污染類僅佔12%。 參與了此次執法檢查的袁駟委員説:“大家都説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要求修改法律。其實法律對違法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而且有的規定的處罰力度還很大。但正如報告所説,舉報的案件很多,但真正查處的才10%多一點。這實際上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到位的問題。” 閆小培委員認為,大氣污染防控的關鍵還在於抓落實。有了法律法規,有了節能減排的方案,但關鍵是如何落實到位。 袁駟委員建議,應當建立更加嚴厲嚴密的監管體系,更加公正有效的監察取證手段。“否則,再大的整治力度都會被違法行為打了折扣。” “小罰是起不到震懾作用的,要嚴於執法,讓污染者付出‘血’的代價。”趙少華委員説。 朱靜芝委員提出,必須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明確部門之間的權責界限,落實責任。“現在關鍵問題是責任不落實,而責任不落實的最根本原因是權責邊界不清,執法不到位。只要把各部門的責任劃分清楚、落實到位,我們的空氣質量肯定會有很大的改觀。”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下降6.5%,達標天數比例提高1.6個百分點。 不過,報告也同時指出,在科技方面,對污染來源、成因和傳輸機理研究不夠,對PM2.5的形成機理認識不清,對氣象過程對污染的影響機理不明。 “污染物濃度在下降,但與老百姓的感受有一定差距,老百姓感覺環境還在繼續惡劣。是不是還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遺漏了,這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閆小培委員表示。 馬志武委員也認為,大氣污染的成因有很多,但目前對來源的分析不夠清楚。因此,對於大氣污染來源和傳輸問題的解析,必須進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儘快從成因上找出問題來,才能使治理更有針對性,更有效果。 “現在各地都很重視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並且採取了很多措施,但很多地方對大氣污染源並不清楚,如工業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揚塵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氣污染中究竟各佔多大的比重?周邊污染對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響?這些問題不研究清楚,怎麼能保證解決大氣污染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劉政奎委員指出。 很多委員都表示,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執法檢查工作不應只是一次性的任務,而要成為一段時間內的任務,連續幾年都在同一區域進行執法檢查,這樣可以倒逼地方探索防治大氣污染的新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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