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長: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5 10:44 來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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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江西省省長鹿心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決定》全面描繪了法治中國的嶄新藍圖,體現了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準確把握,標誌著中國開啟了法治建設的新階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戰略全局,對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具有重要意義。

    《決定》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根本要求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總體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原則是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主要任務是著力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決定》對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強調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我們將按照四中全會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江西的目標,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推動政府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進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強化省政府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縣(區)政府執行職責。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該放的堅決放開、放到位,該管的事堅決管住、管好。在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清單公開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政府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政府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皆可為,更好地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

    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水平。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著力規範行政決策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加快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提交會議討論。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加強對行政決策落實的監督,採取跟蹤檢查、督促催辦等方式,定期組織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考核,確保決策落實到位、執行到位。

    三、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全面梳理各部門執法權,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大幅減少執法種類,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多層執法的問題。完善市、縣(區)政府行政執法管理,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産、環境監管、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執法程序,明確執法操作流程,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干預,堅決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四、強化行政權力制約,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加強權力運行監督,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積極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高度重視輿論監督,認真對待網絡監督。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産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加強政府內部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改進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保障和支持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問責方式和程序,嚴肅追究違紀違法行政工作人員的責任。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打造陽光透明政府。堅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權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大力推進辦事公開,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在完善服務功能、規範“窗口”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強化監督管理上下功夫,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形成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

    六、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推動各級行政工作人員帶頭學法、用法、尊法、守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堅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當前,重點是組織好全省各級行政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四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推進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

    我們將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貫穿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力推進法治江西建設。

責任編輯: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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