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試點“小飯桌”經營單位“簽認”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6 08: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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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食安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校外託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推進部門協作,加強社會共治,進一步提高“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目前,該項工作已在福州市鼓樓區開展試點,借此逐步建立並推進“小飯桌”經營單位“簽認”制度,由經營者與監管部門簽訂責任狀。 

根據《通知》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協助開展“小飯桌”調查摸底和“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分等級的信息公開工作,督促中小學校每學期開學時在各學校顯著位置公示上學期“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定結果,並在每學期開學報到(報名)時將相關校外託管機構名、信息提供給家長,供學生及家長選擇,通過市場機制倒逼“小飯桌”經營者主動加強管理,提高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同時,《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日常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小飯桌”監管信息檔案,並於每學期開展1次以上的“小飯桌”專項檢查,動態評定“小飯桌”食品安全並通報給本級食安辦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引導“小飯桌”經營者與有資質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簽訂供餐協議。(記者 謝賢偉 通訊員 蔣守福 陳聖楊)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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