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年,我省行政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成果豐碩。”11月4日,安徽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説,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安徽省抓住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實施十週年的重要契機,正在全面總結安徽省依法行政工作新成就、新經驗,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加快推進法治安徽建設。 精簡優化政府機構和職能配置。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10年來,安徽省先後進行三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加大機構和職責整合力度,合理劃分依法規範各級行政機關職能和權限,建立了精幹高效的政府組織體系。2014年,安徽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順利完成,縣級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實現有機整合,衛生與人口計生、廣電與新聞出版等機構的整合工作順利推進。通過改革,初步建立了以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為主體的政府組織框架,政府職能配置和權責體系趨於合理。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不斷優化。 深入推進行政層級改革試點。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在61個縣(區)開展擴大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試點,先後下放和減少管理層級的權限287項。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在全省確定150個試點鎮,下放部分行政審批權和執法權,賦予試點鎮建設管理權。在廣德縣和宿松縣開展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在無為縣高溝鎮、天長市秦欄鎮2個中央編辦確定的試點鎮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在霍山縣衡山鎮等8個鎮開展省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基層政權行政層級逐步優化,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 全面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10年來,安徽省共開展12批次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取消和調整省本級行政審批事項1789項。《行政許可法》實施之前,開展6批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共取消767項行政審批事項。2004年《行政許可法》實施之後,開展6批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共取消1022項行政審批事項。今年1月,安徽省政府又一次精簡調整64項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 10月31日,安徽省全面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原5405項省級政府權力事項減少到1712項,精簡68.3%,2015年,將在省、市、縣三級全面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 不斷優化審批流程,創新行政審批機制。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全面設立政務服務中心。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一個窗口辦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提高審批效率,方便群眾辦事。以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為突破口,36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省政府部門和所有市、縣政府全面實施行政審批權“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創新推行首席代表制、並聯審批制、缺席默認制,有力提高了行政效能。 全面實施“法制惠民工程”。堅持立法為民,不斷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建議。堅持監督為民,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依法受理和處理機關、團體、組織以及公民個人的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申請。堅持復議為民,大力推行陽光復議。加強行政調解組織建設,協調和引導市縣政府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堅持示範引導,多措並舉為民服務。(曹顯鈺、汪國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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