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答疑小組解惑《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6 16:02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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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何時上交年度報告?企業如何修改年度報告中的內容?為使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得到更好的落實,11月4日,國家工商總局答疑小組面向吉林省工商幹部進行首場答疑。

    “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年報的修改功能是開放的,企業可以自行修改年報內容。6月30日以後,即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如果想修改年報內容,需向工商部門提交申請,由工商部門為該企業臨時打開修改功能,以修改年報內容。”在答疑會上,答疑小組對《條例》及其配套規章進行了權威解讀,並回答大家提出的疑問。

    據悉,自10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吉林省與全國同步開通了企業信用信息過渡公示系統。截至10月31日,該系統點擊量已經突破312萬次,日均點擊量超萬次,提高了社會公眾對於企業信息公示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吉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正式系統經過前期論證、立項、招標工作,已經全面建成,並於10月1日如期開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4658戶企業進行了聯絡員備案,有1230戶企業已經完成年度報告工作。

    同時,吉林省工商局還集中清理核查了工商登記數據。目前,全省150萬戶市場主體,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登記信息,都已經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社會進行了公示。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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