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召開後,甘肅省工商局緊急部署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清查整治投資類公司和非融資擔保公司非法集資專項行動。 據甘肅省公安部門統計,截至10月底,甘肅省已立案78起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近12億元。為此,甘肅省工商局決定開展為期3個月的集中清查整頓行動,從即日起到2015年2月28日期間,除國有及國有控股的投資公司外,暫停辦理以境內自然人投資為主的投資公司名稱核準和註冊登記。嚴格核準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範圍,凡含有“擔保”“信用擔保”等較籠統的或容易引起公眾誤解的經營範圍,一律不予核準。對金融、類金融或帶有金融屬性類業務,不得納入投資(諮詢)、金融服務(諮詢)、非融資擔保公司的經營範圍。對以前核準登記的擔保企業名稱與經營範圍不相符的,要責令限期予以變更登記。 專項行動期間,甘肅省工商系統將按照“分級登記、屬地監管”的原則,實行責任包乾制和月巡查制度,防止出現監管空白。其間,還要採取逐戶深入企業,採取現場清查、核對質詢、走訪客戶、座談了解、秘密暗訪等方式,對企業業務運營和風險防控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依法查處涉及金融類、融資性擔保等需經前置審批的超範圍經營行為,擅自改變經營場所或其他登記事項的行為,發佈非法集資的違法廣告等行為。對超範圍經營特別是對涉嫌搞民間借貸、非法吸儲存儲、高利轉貸、非法擔保等行為的公司,工商部門將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責令其進行變更或登出登記;對不構成犯罪的,進行嚴厲的行政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並在全省範圍內通報,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查無下落、拒不配合檢查或已實施了處罰的企業,要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進行公示並登報公告。(伏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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