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10日發佈聯合公告,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以及雙方的結算機構正式啟動滬港通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滬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11月17日開始。這意味著A股市場對外開放邁出了關鍵一步。 公告説,今年4月10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籌備滬港通聯合公告以來,兩地監管機構在啟動滬港通的準備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滬港通交易結算、額度管理等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市場培育和投資者教育取得良好結果,並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 在滬港通跨境監管方面,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已達成共識,並簽署了《滬港通項目下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加強監管執法合作備忘錄》,以加強雙方執法合作,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滬港通正常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兩地證監會已訂立監管合作安排和程序,及時妥善處理試點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或突發事件,確保兩地投訴渠道的開放和訴求的有效便捷處理。 公告説,市場各方應利用好正式啟動前的時間,進一步做好準備工作,確保滬港通試點順利開展。 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港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範圍內的滬市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範圍內的港交所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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