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提升中央企業依法治企能力水平,11月4日至5日,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國資委主任張毅作出重要批示。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會議明確要求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努力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對外依法經營、對內依法治理的法治社會模範成員,並提出了今後五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 張毅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明確要求中央企業要深入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法治央企建設,紮實推進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規劃,始終堅持在法治的框架內規範改革,在法治的引領下推動發展。要不斷增強企業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強化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 黃淑和在講話中指出,今年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收官之年。三年來,中央企業按照國資委的統一部署,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第三個三年目標順利實現。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戶數達到2584家,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接近80%。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超過2萬人,其中,持證上崗率達到83%。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三項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9.98%、99.68%和99.6%,企業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明顯減少。回顧九年來,為儘快建立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和法律顧問制度,國資委按照“建立機制、發揮作用、完善提高”的總體思路,在中央企業連續實施了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開創了企業法制工作的全新大格局,助力企業大幅提升了改革發展的核心軟實力,打造了一支國家法治建設的企業生力軍。 黃淑和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必將對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中央企業要把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作為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深入推進依法治企各項工作。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就是要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對外依法經營、對內依法治理的法治社會模範成員,其主要標誌是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依法治理的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的經營實體、公平競爭的市場主體。 為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黃淑和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未來五年(2015—2019年)的總體目標: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中央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按照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總體要求,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準,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根據上述總體目標,未來五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五項重點任務:一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再深化;二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再深化;三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工作體系建設再深化;四是努力實現企業合規管理能力再提升;五是努力實現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 國務院法制辦、人社部、司法部、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普法辦等有關部門同志應邀出席會議,各中央企業分管法律工作的負責人和總法律顧問參加了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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