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報告顯示: ●目前我國海島生態狀況總體良好 ●海島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改善 ●部分海島因自然或人為原因受損嚴重 ●已開展76個海島生態修復,累積投入資金21.7億元 為了掌握《全國海島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實施情況,國家海洋局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近日開展了《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該評估報告反映了《規劃》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對我國海島保護工作的現狀,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梳理。 據國家海洋局法制與島嶼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劃》是引領全社會保護和合理利用海島資源的綱領性文件,是從事海島保護、利用活動的依據。自2012年開始實施以來,各級政府海洋主管部門以《海島保護法》為依據,以《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為抓手,在海島生態保護、資源開發、權益維護和經濟發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 該評估報告顯示,目前我國海島生態狀況總體良好,海島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改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初具規模。但同時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如部分海島因自然或人為原因受損嚴重,近岸島嶼周邊海域海水質量較差,海島物種登記和生態區劃等工作進展較慢,尚有較多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活動需要納入管理,業務支撐體系無法滿足工作需求,管理體制和機制尚不完善等。 在海島生態保護方面,截至今年4月,《規劃》執行期間新增涉島類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19個,對海島生物多樣性和重要的生態棲息地進行了就地保護,在5個海島開展了與海島物種登記相關工作的前期研究,中央和地方共開展了76個海島的生態修復,累積投入資金21.7億元。 《規劃》實施期間,建成了包括83%的海島航空數字正射影像在內的海島基礎數據庫,完成了441個節點的部署,加強了配套制度建設,無居民海島開發秩序逐步規範。海島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海島地區交通、電力、淡水、防災減災能力不斷提升。沿海各省組織開展了領海基點保護範圍選劃工作,特殊用途海島得到有效保護。 評估報道顯示,國家和地方開展了部分海島資源和生態調查評估工作,完成了“全國海域海島地名普查”;沿海各省通過大陸引水、雨水收集設施、海水淡化等途徑推進了21個海島(列島)的淡水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建設,在多個海島建設了多能互補示範電站工程和電網系統工程;建立了邊遠海島名錄製度,公佈了267個邊遠海島名錄;部分省份將防災減災納入海洋災害預警系統,並完善了海島減災預案制度;先後完成了3409個海島名稱標誌設置工作,並建立海島名稱標誌紙質和電子檔案;建成了我國海島基礎數據庫,開展了海島航空與衛星遙感監測。 為切實解決《規劃》評估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將重點加強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健全《規劃》落實的保障機制。二是突出重點任務,全面落實規劃任務目標。三是加大督促力度,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體系。四是梳理評估結果,推進《規劃》修編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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