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實現想走就走的美國之旅、中國之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4 16: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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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 朱佳妮、熊爭艷)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黃屏14日在介紹中美簽證互惠安排時説,這一安排將極大便利兩國人員往來,兩國數百萬公民在辦妥一次簽證之後的5年或10年內,無需再為簽證費時費錢費力,實現想走就走的美國之旅、中國之旅。若干年後,受益人群將達到上千萬,甚至數千萬。

“兩國數百萬公民在辦妥一次簽證之後的5年或10年之內,只要拿著護照、買張機票就可以順暢、便捷地往來于太平洋兩岸,無需再為簽證費時費錢費力,實現想走就走的美國之旅、中國之旅,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經濟成本。”黃屏如此描繪新安排的好處。

根據中美達成的共識,雙方為前往對方國家從事商務、旅遊活動的另一方公民頒發有效期最長為10年的多次入境簽證,為從事留學活動的另一方公民頒發有效期最長為5年的多次入境簽證。11月10日,中美雙方以互換照會形式對上述安排進行了確認,並商定自11月11日起執行。

黃屏強調,若干年後,受益人群將達到上千萬,甚至數千萬。美國長期多次簽證還將給中國公民帶來前往其他國家的簽證便利,比如,持有美國長期多次簽證可享受墨西哥等國的免簽入境待遇,可享受韓國等國的免簽過境待遇。

黃屏解釋,本次互惠安排適用以下符合申請條件的簽證申請人:中國公民申請美國“B-1(商務)”、“B-2(旅遊)”或“B-1/B-2(商務/旅遊)”種類簽證,美國公民申請中國旅遊、商貿或探親種類簽證,可獲發有效期最長為10年的多次入境簽證。中國公民申請美國“F(學術或語言學生)”、“M(職專學生)”或“J(交流學者)”種類簽證,美國公民申請中國長期學習(6個月以上)種類簽證,可獲發有效期最長為5年的多次入境簽證。

黃屏説,本次互惠安排聚焦于為兩國商務、旅遊、探親和留學人員提供最大力度的簽證便利(美國法律所允許的簽證最長有效期限為10年)。據初步統計,商務、旅遊人員在兩國人員往來中所佔比例高達70—80%,同時兩國還有為數可觀的留學人員在對方國家長期學習。

黃屏説,中美簽證互惠安排為構建更加積極合理的中外人員往來新秩序提供了範例。

責任編輯: 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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