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5 08:50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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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自治區科技廳了解到,日前,新的《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已修訂完成並頒布實施。

此次主要修訂內容為:一是設立了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二是設立了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三是將原來的兩年一評修改為一年一評,規定每次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20項,一、二、三等獎比例原則上為1:2:3;四是將原來的特等獎改為“傑出貢獻獎”,將原來的“國際科學技術合作榮譽獎”歸入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同時,進一步強化推薦者的責任,規範推薦程序,細化規範了受理、公示、異議處理的內容,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刪除了社會力量設獎的規定。

據悉,隨著國家和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原《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形勢和工作的需要,科技獎勵制度在獎勵週期、獎項設置、機構職能、評審程序、獎金數額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自治區科技廳會同相關部門徵求了七地市和30多家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意見,組成聯合調研組到甘肅、山西調研,最終在政府專題會議上討論形成了新的《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記者毛娜)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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