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高院四條建議堵漏洞
物流方式運輸毒品暴露監管乏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6 10:51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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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針對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物流方式運輸毒品暴露出來的監管問題,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對物流行業監管力度,嚴防違法犯罪分子通過物流方式運輸、販賣毒品。 

通過全區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發現,越來越多的違法犯罪分子通過物流方式運輸、販賣毒品,有的數量驚人。據統計,2012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院受理的重大毒品案件中,就有6起案件通過物流方式運輸,其中1件高達20多千克。同時,通過物流方式寄送倣真手槍、管制刀具、放射性物質等違禁物品現象也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出現。

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院分析認為,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物流行業運輸、販賣違禁品,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造成重大隱患,反映出當前在信息技術和物流行業快速發展過程中社會管理的滯後性,必須加大對通過物流行業運輸違禁物品的監管。為此建議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物流行業的監管力度,經常性地組織對違禁物品的抽查活動,提高對違法犯罪行為的震懾力度;明確物流企業運輸違禁物品的法律責任,規定物流企業對運輸的物品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對不認真進行收貨檢查,導致違禁物品在運輸中被查獲的,對物流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對明知是違禁物品還進行運輸的,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不斷提高物流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對物流從業人員、物流檢測設備、物流操作規程等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加大對網絡銷售違禁物品監控力度,切實從源頭上治理問題。(記者 張濤)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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