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完善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7 16:56 來源: 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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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完善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
鼓勵科技創新 扶持小微企業

    近日,稅務總局發佈公告,明確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錶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購進的固定資産,允許按不低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選擇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在保持總體平穩運行的同時,製造業投資增速有所下滑,對當前穩增長調結構造成了很大壓力。為提高企業加大設備投資、更新改造和科技創新的積極性,9月24日,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方案。10月20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對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了明確。本次公告對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一系列問題加以明確,統一了政策口徑、明確了後續管理要求。

    據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加速折舊涵蓋了生物藥品、專用設備等5個製造業和軟體信息技術服務業都是國家鼓勵的戰略性新興産業,按照《“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對産業結構升級、節能減排,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加就業等帶動作用明顯提高。

    該負責人提出,我們也要看到,企業自身投資能力不足、資本市場支撐力度不足、外部融資成本高等因素嚴重制約了企業轉型升級。稅務總局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其目的就是要在經濟轉型和企業發展過程中,有效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和研發投入,這是國家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等政策內容,凸現了國家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導向。

    “體現對小微企業的扶持,這是該項政策的又一亮點。”該負責人指出,公告還明確了6大行業中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産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小微企業發展,國務院多次專題研究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措施,先後出臺了一系列稅收扶持政策。稅務總局千萬百計讓政策落地,讓中央政策措施化為推動小微企業成長的“真金白銀”,去年8月至今年前三季度,國家扶持稅收優惠政策惠及2100萬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稅款371.09億元。此次加速折舊,通過縮短固定資産折舊年限,減少企業所納所得稅額,對小微企業減輕負擔,做大做強又是一大利好,將有效降低大眾創業成本,加大萬眾創新步伐。

    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加速折舊企業稅收政策減少了企業投資初期的稅收負擔,增加了現金流,有利於加快傳統製造業企業生産設備的更新升級,促進企業更有信心繼續加大投入,把企業做大做強。”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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