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韓潔、高立)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根據最新完善的2015年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補助工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中央財政將按照2014年10月31日的離休幹部人數,按人均醫藥費1.77萬元/年標準給予補助。 財政部表示,對困難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給予補助,是國家關心離休幹部、維護社會穩定和支持企業改革的重要措施。該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有關中央企業應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根據有關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報送申請材料。 根據財政部最新出臺的《關於做好2015年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補助工作的通知》,申請補助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中央企業及所屬全資、控股企業;二是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參加所在地離休幹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或實行離休幹部醫藥費實報實銷的企業;三是2012年、2013年連續虧損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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