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韓潔、高立)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該部門正在全面清理整頓存量財政專戶,除經財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予以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餘財政專戶將在2年內逐步取消。 這是財政部推進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加強國庫資金管理和財政專戶資金的一項重要舉措。 財政部在最新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當前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國庫資金管理仍存在不規範的問題,如違規將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虛列支出;用國庫資金對外借款規模較大,清理回收不及時;未嚴格執行國務院和財政部關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的規定,該撤銷的財政專戶未及時撤銷,該歸口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財政專戶未及時轉交;極少數地方頂風違紀,又擅自新開設財政專戶等等。 財政部表示,這些問題暴露出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對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如不儘快解決,不僅會給財政資金安全帶來風險,也會影響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建設和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 根據通知,財政部主要從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嚴格控制新增財政對外借款、嚴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和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四方面加強管理。 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方面,進一步強調除依法依規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外,預算安排的資金應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嚴禁違規將財政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並虛列支出,嚴禁違規將財政資金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銀行賬戶。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電子繳款,提高非稅收入繳庫效率。 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應當由預算安排支出的要抓緊安排預算,原則上應在2017年底前列支完畢。其他財政借墊款原則上應在2016年底前收回。嚴格控制新增財政對外借款,嚴格規範財政對外借款審批程序,加強財政對外借款日常管理,並建立財政對外借款回收保證和責任追究機制。 嚴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方面,除全面清理整頓存量財政專戶,還將嚴格規範財政專戶開立程序,各級財政部門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全面實現財政專戶歸口管理,並強化財政專戶資金使用管理,禁止將財政專戶資金借出週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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