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適逢其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21 1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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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新華社記者 安蓓)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就推進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方案向各省物價部門下發徵求意見稿,討論全面放開藥品價格並放開大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這一舉動表明,放開藥品政府定價的條件已漸趨成熟,人們所期望的讓市場來更好配置資源、讓市場來決定藥品價格邁出了重要步伐。

    長期以來,我國對藥品價格實施政府定價。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定價對抑制藥品價格過快上漲,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我國藥品市場的快速發展,政府定價的弊端日益凸顯,甚至出現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藥品的價格就越高的奇怪現象,還助長了醫療腐敗,讓百姓嘖有煩言,視條件相對成熟放開政府定價,由市場主體自由競爭,成為社會的普遍呼聲。

    1996年以前,除少數基本治療藥物以外,我國絕大部分藥品的價格由市場形成,流通秩序比較混亂、藥品價格快速上漲,社會反映強烈。從1996年起,政府加強了對藥價的管理,採取略低於市場價格制定最高零售價格並逐步降低藥價的辦法來管理藥價。十多年來,政府採取了多次降價行動,下發了30多個降價文件。不過,部分藥價得到控制的同時,也呈現出一些受限制的低價藥短缺的現象,甚至一度出現政府限什麼、市場上就沒什麼的怪象。這就表明,以政府主導價格的手段來管控藥價,在當今時代已經不太能適應醫藥市場的發展要求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而對醫藥市場來講,讓市場來決定藥品的價格是改革的大方向。當前,放開藥品價格的政府定價條件已經成熟:我國藥品市場充分競爭;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機制不斷完善;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建立,對制約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規範診療和用藥行為的作用日益增強;強化藥品市場價格監管的體系也趨於成熟。

    將藥品定價權歸還給市場,以合理的市場競爭來形成醫藥産品價格,有利於制藥工業和整體市場秩序的發展與整肅,也是讓患者都得到更多實惠、更多自由選擇的必然一步。今年以來,我國已先行放開700多种醫保目錄內的低價藥價格,江西省放開了省管全部601種非處方藥品價格,市場運行平穩,社會反映良好。

    價格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將藥品定價權歸還給市場,並不代表政府撒手不管。相反,有關各方必須同步推進配套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良好的醫藥市場秩序,真正做到讓藥價降下來,服務升上去,醫保保得住。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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