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1月21日電(記者付昊蘇)河南省信訪局近日發佈《貫徹落實〈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實施細則》,宣佈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制度。 該政策實施後,河南各級各部門將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範圍開展工作,引導群眾採取依法、逐級、理性的辦法反映情況。 針對“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後如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這一問題,河南省信訪局副局長周永華表示,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基本要求是“雙向規範”:一方面,要壓實屬地和相關責任主體的責任,規範受理辦理程序,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另一方面,要嚴格規範信訪秩序,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理性反映訴求,對不依法逐級走訪的,明確不予或不再受理。 趙永華説,實現“雙向規範”就要做到雙向問責,也就是通過一手抓引發信訪突出問題的責任倒查,一手抓對纏訪鬧訪的依法處置,真正使依法逐級走訪工作在法治化的軌道上運行。 今年5月1日,國家信訪局制定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正式實施。河南對此項工作採取“先試點、後推開”的辦法。從6月份開始,在開封、信陽兩市進行試點,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基層工作責任明顯增強,信訪形勢發生明顯好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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