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戶單位上繳財政及補繳稅款1.1多億元,追回退回違紀所得5948多萬元 11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通報了廣西貫徹“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截至9月30日,全區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以及嚴肅財經紀律方面存在違規問題的2809戶單位,共上繳財政及補繳稅款1.138億元,追回及退回違紀所得5948.82萬元,調整賬務7.76億元;對19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據介紹,今年8月份開始,廣西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各類財經違法違紀行為。經過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較好地完成了自查自糾、重點檢查等階段的工作任務,發現了涉及預算收入管理、預算支出管理、資産管理、財務會計管理、財政票據管理、政府採購管理等方面的財經違法違紀行為,涉及金額73.25億元。 在自查自糾階段,全區納入治理範圍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共2.8126萬戶,共發現涉及違規違紀單位1507戶(其中私設“小金庫”單位13戶),涉及問題金額35億多元。在重點檢查階段,對270個單位(涉及61個部門)進行了檢查,檢查面達到自治區本級一級預算單位的58.65%,基本上覆蓋了自治區本級預算收支規模較大、與群眾利益較為密切的重點部門。通過重點檢查,全區共發現涉及違規違紀單位1302戶(其中私設“小金庫”單位29戶),涉及問題金額38.24億元。(記者/周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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