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發佈。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11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做好一級註冊建築師管理工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的具體工作,核發一級註冊建築師證書。住房城鄉建設部依照條例對一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和執業實施指導和監督,不再進行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的行政審批,並對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做好相關銜接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維護市場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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