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低保工作 “大洗牌”,今年重新審核全省低保對象,累計清退不符合標準的低保對象68021人,有效杜絕 “人情保”、“關係保”、“騙保”等現象, 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開公平公正,讓真正困難的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按照民政部《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活動方案》的要求,今年青海省民政部門依託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結合傳統的入戶調查等手段,對本地區新申請低保對象和已納入的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核查。截至11月5日,全省已對3.4萬戶(10.3萬人)新申請低保對象家庭進行了核查,其中8627戶(28345人)不符合條件家庭退回了申請,核查率達到100%,全面實現新申請對象的“逢進必核”。對已納入城鄉低保範圍的21萬戶,60萬人開展了核查,其中18410戶(68021人)進行了動態調整和清退。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已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低保覆蓋面由11.3%降低到9.8%。每年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用於擴大全省臨時救助範圍、提高臨時救助標準,進一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同時,取消現行農村低保“指標”控制,各地依據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條件,將符合規定的農村牧區困難群眾及時納入低保範圍,切實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為有效堵住“人情保” 漏洞,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開公平公正,青海省制定了長效機制,印發了《關於對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況實行備案的通知》,制定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長效機制的通知》,強化鄉鎮(街道辦事處)低保管理的主體職責。建立了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特別是將原由村(居)委會受理低保改為鄉鎮(街道辦事處)直接受理低保申請,鄉鎮(街道辦事處)100%入戶調查審核,做到“誰入戶,誰簽字,誰負責”,全面建立起城鄉低保備案制度和監督檢查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建立省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2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對於形成合力,推動全省救助工作和低保核對機制建設再上新臺階起到重要作用。(記者/孟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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