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嚴肅處理兩起特別重大交通事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30 12:53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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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嚴肅處理湖南滬昆高速“7.19”和西藏拉薩“8.9”兩起特別重大交通事故

    近日,國務院對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和西藏拉薩“8.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兩起事故是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41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其他責任人分別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

    2014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追尾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客車,致使輕型貨車所運載乙醇泄漏燃燒。管理原因是: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長沙市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非法運輸和充裝乙醇;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對事故大客車存在的站外發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淩晨2時至5時未停車休息等多種違規行為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長沙市勝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違規出售汽車二類底盤和出具車輛合格證,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櫃加工廠、振興塑料廠非法從事車輛改裝和罐體加裝;其他事故相關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得力;湖南、福建兩省有關地方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責任不得力、不到位。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對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長沙市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戴飛鴻,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王祖榮,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邵懷大隊隆回中隊中隊長陳剛,長沙縣安全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柳鐵進,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産品質量監督處處長朱楚才、莆田市城廂區運輸管理所副所長唐志勇等34人採取司法措施。對其他7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湖南省委委員、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長沙市副市長、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民盟長沙市委主委何寄華,湖南省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胡建新,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唐國棟,湖南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國慶,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新楚記過處分。給予長沙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文衛紅,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曙光,長沙縣委副書記、縣長張慶紅,福建省莆田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何金清記大過處分。責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湖南省和福建省安全監管局分別對事故企業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處以規定上限的罰款。

    2014年8月9日14時37分許,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境內318國道發生一起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00余萬元。

    經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藏AX9272越野車在上坡路段超速行駛,在會車時違法佔道,藏AL1869大客車安全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在下坡路段嚴重超速行駛,會車時發現對方車輛違法佔道未採取減速、警示、停車或者避讓等措施。管理原因是:拉薩志遠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志遠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缺失,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拉薩市交通運輸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企業源頭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拉薩市尼木縣交警大隊對所轄318國道事故發生路段車輛超速和違法佔道巡查管控不力;尼木縣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路面執法監管及旅遊客車超速違法行為檢查整治不力;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政府對交通運輸企業屬地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指導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落實汽車租賃企業和旅遊客運企業源頭安全監管職責工作不力。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志遠公司主要負責人楊延傑,聖地公司副總經理及實際負責人楊健康等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黨紀、政紀和行政處罰人員15人。其中,給予拉薩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斯朗尼瑪,尼木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吳昌軍,拉薩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貢扎曲旺,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邊巴旺堆記過處分。聖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西藏旅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陽旭,西藏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平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並終身不得擔任旅客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責成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西藏自治區及拉薩市有關部門吊銷志遠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沒收非法所得,徹底整頓聖地公司;責成西藏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對相關責任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處以法定上限的罰款。

    國務院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工作防範措施建議,要求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研究事故防範和工作改進措施,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深入貫徹新《安全生産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推進依法治理,加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和客運“打非治違”和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將全文公佈兩起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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