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 最高檢1日消息,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新疆警察學院原黨委書記、副院長李彥明(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中國政府網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