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在公園設立私人會所或無緣國家園林城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2 09:02 來源: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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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跟蹤整治到位、暢通監督渠道、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鞏固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成果。 

  通知要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抓緊組織對本地區公園內上一階段排查出的私人會所整治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確保各城市對有關場所分類處置、徹底整治,防止其改頭換面、死灰復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對公園實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保持整治“會所中的歪風”高壓態勢。要認真受理公眾的投訴、舉報,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對工作失職、徇私舞弊相關人員的責任追查制度。

  通知強調,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結合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與復查工作,對各地落實《暫行規定》、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對檢查中發現確實存在公園中設立私人會所等問題的,將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將公告撤銷其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獎稱號或取消其申報、考核資格。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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