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治癌特殊藥納入江西醫保 談判機制降價近1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2 15:02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首批治癌特殊藥品納入江西醫保 醫療保險談判機制降低藥價近15%

    新華社南昌12月2日電(記者 鄔慧穎)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重特大疾病的醫藥費用負擔,日前江西省將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重組人血管內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單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種主要治療癌症的特殊藥品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這是江西首批確定納入城鎮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特殊藥品。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通知,這次下達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特殊藥品有5個品種、10個品規,主要用於血癌、肺癌、乳腺癌等的治療。

    今年以來,江西省人社廳積極探索建立醫療保險談判機制。江西省人社廳醫療保險處調研員唐建華介紹,這次納入醫保範圍的5種特殊藥品,以往每年總價是1.86億元。通過啟動談判機制,總價將降到1.59億元,能進一步減少患者的藥品費用支出。

    據了解,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談判確定的醫保結算價格報銷藥品費用,其中城鎮職工報銷75%,城鎮居民報銷70%,報銷標準與結算價格的差額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已由基金會或慈善總會等機構提供無償供藥的,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個人均不再支付特殊藥品費用。醫保結算價已包括醫院藥品加成和藥店服務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不得向患者個人再收取額外的費用。

責任編輯: 穆淼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