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 移送司法機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6 00: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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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
將周永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年12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彙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彙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經查,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鉅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鉅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將周永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 錢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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