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相關通知,進一步加強化粧品備案後的現場檢查和監管力度。 具體做法是在産品備案後3個月內組織開展産品現場檢查。在現場檢查環節,將重點檢查非特殊用途化粧品生産企業的基本信息、産品基本信息、標簽和説明書是否與備案的一致;生産企業備案産品名稱是否符合要求;標簽和説明書是否存在禁用、限用語及有虛假、誇大宣傳等行為;備案産品原料、配方、安全評價資料、産品標準以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與産品安全相關方面內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 對於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發現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並將統一在非特殊用途化粧品備案網絡系統的産品備案後檢查項目中記錄違法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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