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 民政部網站8日發佈的11月份全國災情顯示,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9個縣(市、區)21.1萬人次受災,10人死亡,1.7萬人緊急轉移安置,近8000人需緊急生活救助。 民政部、國家減災委辦公室近日會同相關部門對今年11月份全國自然災害情況進行了會商分析。經核定,11月份,我國自然災害以地震為主,洪澇、風雹、山體崩塌、低溫冷凍、雪災和森林草原火災等災害也有不同程度發生。各類自然災害還造成近400間房屋倒塌,11.4萬間不同程度損壞;農作物受災面積15.2千公頃,其中絕收1.2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1.92億元(四川康定6.3級地震災害直接經濟損失正在評估中,未統計在內)。 與近年同期相比,11月份總體災情偏輕,災情主要特點包括四川康定地震連發造成較大影響,以及局地低溫冷凍和雪災造成輕微損失。 其中,11月份我國大陸地區共發生5級以上地震2次,均在四川康定縣。11月22日四川康定發生6.3級地震,11月25日又發生5.8級地震,短時兩次地震導致災害效應疊加,共造成16.8萬人受災,5人死亡,80人受傷,1.7萬人緊急轉移安置,300余間房屋倒塌,11.1萬間房屋不同程度損壞。地震災區位於高寒寒冷地區,且屬於藏區,大量房屋倒損給災區群眾過冬造成較大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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