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發佈公告 國家公祭日全城致哀一分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9 10:38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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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首個國家公祭日。為確保國家公祭儀式活動安全順利,南京市人民政府8日向廣大市民發出公告。

公告要求,2014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開始。在現場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之後(約10:01),全市主城區範圍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停駛鳴笛致哀1分鐘(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除外,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也同時就地默哀1分鐘,致哀1分鐘後恢復正常(正在從事特種生産作業的人員除外)。

南京警方提醒駕駛人員,為確保交通安全,12月13日當天臨近上午9:55不要進入主城區高架、隧道,服從現場執勤人員的指揮管理;9:58開始,行駛在路口的車輛請駛離路口有序緩慢停放,路段上車輛請按車道有序緩慢停車、切勿急停、注意觀察前方車輛動向,防止車輛追尾、碰擦事故發生。待全城警報拉響後,請廣大駕駛人員鳴笛致哀,致哀1分鐘結束後,請按交通信號燈和執勤人員的指揮有序通行。繞城公路和各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不在停車鳴笛範圍內。

國家公祭儀式期間(2014年12月10日零時至2014年12月13日24時),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使用輕型和超輕型固定翼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天)模型、空飄氣球、係留氣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飛行活動。經政府批准用於國家公祭儀式活動、航拍、電視轉播以及警務、應急救援、引航、氣象探測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飛行活動的,不受公告規定限制。公安機關可以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及其起降場採取臨時封存、封閉措施,或要求相關單位對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採取臨時封存措施。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王世停)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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