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獎代補”整治農村耕地資金管理有了新標準。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下發《“小塊並大塊”耕地整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原有的補償標準同時廢止。 以獎代補資金是廣西財政通過自治區留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專項用於“小塊並大塊”耕地整治工作實施獎補的專項資金。獎補對象包括農民自發開展“小塊並大塊”耕地整治,種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産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小塊並大塊”耕地整治。 新標準規定,平整後坡度控制在6度以內,按具體實施面積每畝300元標準進行獎補;新建土質路面的田間道路工程量計入土地平整工程,按每畝300元標準進行獎補;將坡地改建為梯田梯地,按具體實施面積每畝400元進行獎補;每個村屯補助道路建設資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耕地整治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500元/畝,低於1500元/畝的按實際核算金額給予獎補;獎補資金一年清算一次,未使用完畢的獎補資金由自治區財政收回後重新安排;新的補償標準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獎補、申報材料及程序、職責分工及工作經費、監督檢查均進行了明文規定。 自治區要求,獎補資金屬財政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截留、挪用獎補資金的,將責令其整改,追回獎補資金,取消其享受獎補的資格,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唐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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