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2月10日電(記者 周暢)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公佈了關於嚴格執行差旅費管理制度的通知,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並將建立差旅費支出責任追究制度,追責虛報冒領、任意轉嫁差旅費等行為。 根據財政部和安徽省財政廳先後印發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嚴格執行出差審批制度、規範差旅費報銷管理、加強差旅費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和嚴肅差旅費制度執行紀律。 規範差旅費報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差旅費開支標準,嚴禁超標準、超範圍支出。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就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市內交通費,並主動要求接待單位提供“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伙食費、交通費專用票據”。應自行結算住宿費,嚴禁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在加強差旅費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通知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差旅費內部公開制度,各單位應定期公開本單位差旅費支出情況,接受內部監督。安徽省審計廳、財政廳要將差旅費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審計、監督重要內容,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差旅費支出情況審計、檢查。 通知指出,要嚴肅差旅費制度執行紀律,建立差旅費支出責任追究制度,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對不按規定標準開支差旅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任意轉嫁差旅費、將差旅費作為接待費或者會議費支出等行為,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責任,堅決杜絕“破窗效應”,維護差旅費制度剛性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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