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考核紮實推進法治青海建設 青海省把法治建設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青海省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會議對新形勢下推動青海法治建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青海省深入貫徹中央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堅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和鞭策作用。 在“考”字上建機制,樹立依法行政新導向。充分發揮考核評價“風向標”和“指揮棒”作用,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措施和實際成效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市州、省直部門領導班子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引導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結合年度考核、任用考察、巡視等工作,注重考核考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情況,了解黨員幹部遵守法律和黨規黨紀的情況,並作為領導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樹立鮮明的用人導向,引導和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實處,自覺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 在“精”字上做文章,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始終堅持考精、考少、考重點的工作原則,注重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的導向性、牽動性和可考核性,把依法行政單獨列為市州和省直部門黨政建設考核共性目標,把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情況,執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等一系列導向鮮明、牽動性強的具體指標作為依法行政的重點考核內容,使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更趨科學、更加合理,進一步引導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在“調”字上下功夫,注重加大分值權重。針對以往部分地區、部門領導班子對依法行政考核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單位根據指標分值權重有針對性地“下菜單”、“完任務”,在部署年度任務時存在“挑肥揀瘦”、“顧此失彼”的問題,青海省立足實際、科學分析、統籌考慮,注重在“調”字上下功夫,在明確由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制定出臺《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及考評標準的基礎上,科學調整依法行政在領導班子目標責任考核中的分值權重,將依法行政分值權重與各市州、省直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黨政建設指標分值權重放到一個水平線上,使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成為各級領導班子黨政建設工作的硬指標、硬任務。 在“用”字上求實效,著力強化結果運用。充分利用修訂完善《青海省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市州、省直部門和重點工業園區績效考核辦法》等一系列考核指導性文件的有利時機,全面細化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做到貫徹精神與修訂完善同步推進、有機結合,不斷充實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強化結果運用,將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與領導班子目標責任考核、幹部獎懲、任免挂鉤,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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