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責任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根據方案,河北省級部門建立責任清單制度工作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河北各市、縣部門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省級相關部門責任清單按程序報經河北省政府審定後,于2015年3月底前正式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河北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抓緊部署本級建立責任清單制度工作,于2015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具體安排由各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方案明確,河北省將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有效克服懶政、怠政,堅決糾正不作為和亂作為,著力構建與權力清單相配套的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部門職責體系。 方案規定,要厘清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責交叉重疊,明確相關部門的履職界限。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的職責,特別是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場監管、食品安全、安全生産、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責,依據現有規定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牽頭部門,建立健全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分清主辦、協辦關係,落實監管責任。 方案明確,要加大公開力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各級各部門的責任清單,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等不宜公開的責任事項外,應及時全面地向全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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