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第八次全國農民工工作督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0號)精神,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第八次農民工工作督察。在各省(區、市)自查的基礎上,由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副部級領導帶隊,組成6個督察組,領導小組30個成員單位辦公室成員或聯絡員參加,分別對浙江、內蒙古、山西、湖南、北京、貴州進行聯合督察。重點督察以下內容: 一是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情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並落實農民工創業政策措施,開展農民工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等。 二是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情況。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快發展面向農村新成長勞動力的職業教育等。 三是維護農民工勞動權益情況,尤其是清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情況。落實《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規範勞動用工管理,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重點做好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産、職業健康保護,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 四是擴大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覆蓋面情況。合併實施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依法將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納入職工醫療保險,將更多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失業保險覆蓋範圍,推進礦山、建築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等。 五是推動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情況。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做好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促進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與城鎮居民平等享受基本醫療衛生計生服務,保障農民工適齡隨遷子女平等享受預防接種服務;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改善農民工住房條件;加強農民工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等。 六是推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情況。落實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按照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基本要求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推動更多符合條件有意願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維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等。 七是促進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建立城鄉一體的農民工黨、團員教育管理體系;推進農民工加入工會;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開展新市民培訓,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工作等。 八是加強農民工工作組織領導情況。完善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加大農民工公共服務等經費投入,提高農民工工作協調機構的統籌協調能力。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等。 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楊志明同志強調,此次督察採取重點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形式,深入社區、鄉鎮、企業等一線進行實地考察,聽取工作情況彙報,與基層農民工工作者和農民工代表進行交流座談。各督察組要嚴格遵守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廉潔自律。要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農民工中,確保督察工作不走過場。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