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吳雨、李延霞)中國銀監會15日發佈消息稱,進一步調整放寬了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産權改革的政策要求,更加有利於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從而有效增強農村信用社的資本實力、經營活力和競爭能力。 近日,銀監會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産權改革工作的通知》,強調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照同等條件參與改革的政策,要求以股份制改革為導向,積極吸收民間資本,紮實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重組為農村商業銀行。 結合農村信用社體制特點,《通知》特別強調,要優先吸收認同服務"三農"戰略的民營企業參與改革,重點引入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以及經營穩健、具備持續增資能力的優質民營企業。 另外,銀監會表示,支持已經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的機構通過增資擴股方式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參與度,著力提高股權結構中的民間資本佔比、法人股東佔比和優質股東佔比。 《通知》還放寬優質民營企業對農村信用社問題機構實施並購重組的政策,將並購重組的機構範圍從監管評級五B級(含)以下農村信用社調整放寬至五級(含)以下農村信用社,將並購方合計持股比例從10%調整放寬至20%,情況特殊的,可階段性超過20%。 為避免産權改革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通知》強調,産權改革和股份流轉要充分尊重原有股東意願,嚴格股東準入審核,強化股東行為監管,引導股東樹立穩健經營理念。 近年來,在銀監會的推動下,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産權改革的力度不斷加大。截至2013年末,已有590家農村信用社通過吸收民間資本投資入股改制重組為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完成改制的機構中,民間資本持股佔比85%,股權結構顯著優化,支農服務主力軍地位得到進一步的鞏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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