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商務部、銀監會印發《關於完善融資環境加強小微商貿流通企業融資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銀行業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合作,完善企業融資環境,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完善風險防範機制,加強對小微商貿流通企業的融資服務。 《意見》指出,要加快完善融資政策環境。研究出臺規範開展擔保存貨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商鋪經營權作為權利質押標的物的法律界定,完善知識産權質押登記管理制度,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針對小微商貿流通企業特點,加大融資産品創新力度,建立與行業商協會、市場商圈管理機構、大型流通企業、電商平臺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合作機制,探索推進動産、倉單、應收賬款、知識産權、商鋪經營權等質押融資,大力發展供應鏈融資、商圈融資和企業群融資。 《意見》明確,要發揮其他融資機構的融資補充作用。進一步落實《典當行業監管規定》,推動出臺《典當行管理條例》,發揮典當的短期應急融資服務功能。引導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企業依託適宜的租賃物,加大對小微商貿流通企業的服務力度,發揮融資租賃的設備融資服務功能。加強商業保理行業管理,推動建立健全行業管理機制,發揮商業保理的風險轉移和融資功能。 《意見》強調,要完善融資風險防範補償機制。推動各級政府設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適當提高銀行貸款風險容忍度。鼓勵運用組合融資方式,引導商業銀行綜合考慮經營風險,靈活運用擔保融資方式。健全小微商貿流通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小微商貿流通企業為主的商務領域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推動行業商協會、市場商圈管理機構建立相關企業信用檔案。 同時,要發揮各地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促進作用,積極組織銀企對接活動,將銀行、擔保、保險、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組織起來,為小微商貿流通企業提供一攬子融資解決方案,協同開發推廣特色融資産品,落實配套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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