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公安部下發《關於嚴厲查處藥品批發企業違法銷售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同公安部門密切協作,依法嚴厲查辦相關案件,堅決切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非法銷售的鏈條,切實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屬於必須嚴格憑處方購買的藥品,因其含有少量麻醉藥品可待因成分,非法大量使用容易成癮,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近年來由於不斷從藥品經營渠道暗中流失,導致在個別地方部分青少年當中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濫用情況發展較快,造成社會危害。對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幾年來相繼採取了提高管理級別、控制生産規模、限制購銷渠道、規定往來票據、實施電子監管等措施嚴格加強管理,並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但仍有個別藥品經營企業見利忘義,罔顧青少年健康安全和社會秩序,偽造或串通其他企業出具虛假的銷售票據、記錄和憑證以應付監管,暗中向不法分子成批銷售,為其賣給濫用人群提供貨源。 2014年7月以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創新技術手段、加強數據分析,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合下,對藥品電子監管購銷數據顯示存在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去向不明問題的吉林亞泰萬聯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長春市長恒藥業有限公司、天津市坤燦藥業有限公司、福建全祥醫藥有限公司、江西省瑞民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天億佳國際商貿有限公司、海南省福爾醫藥有限公司、昆明新領地藥業有限公司、雲南奧邦得藥業有限公司、西安晨風化工醫藥有限公司等10家藥品批發企業進行飛行檢查,發現部分企業確實存在違法銷售行為,分別導致數萬乃至數十萬瓶此類藥品的流失。 雲南省、山東省、天津市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突破阻力,迅速查實案情,已依法啟動吊銷涉案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處罰程序,堅決將嚴重違法企業清除出市場。彰顯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重拳出擊整治藥品流通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堅定立場和高度責任感。與此同時,吉林、江西、福建、海南、陜西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仍在對發現問題的企業深入調查,並將依法嚴懲違法企業。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兄弟省局提供的線索,主動出擊,查實湖北諾盛醫藥有限公司將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銷售給不具經營資質單位和個人案件,並已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查實湖北寧康藥業有限公司復方可待因口服液銷售去向不明案件,現已啟動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處罰程序。兩家企業問題已分別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發文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實因違法銷售行為導致含可待因等特殊藥品復方製劑流失的案件後,必須堅決依法吊銷藥品批發企業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絕不再給予繼續從事藥品經營的機會。同時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將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嚴厲打擊借助藥品經營渠道非法銷售此類藥品的行為,堅決遏制其濫用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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