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16日電(記者 傅勇濤)記者從海南省委獲悉,作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海南正在探索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改革。 據了解,海南司法體制改革方案已獲中央相關部門批准。日前,海南省高院、省檢察院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則已經上報海南省政法委。預計將於明年年初開始,全面推行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等一系列具體的司法改革舉措。 海南省委主要負責人在省委六屆七次全會上表示,海口市、三亞市承擔了全省36%和17%的司法案件,年人均辦案150件左右,而五指山市、保亭縣等地法官年人均辦案50件左右。探索實行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既是為了解決海南司法資源配置不均衡的問題,也是為了有效防止當地幹部干預司法,防止出現關係案、人情案。 為保障司法體制改革順利實施,海南省高院建立了"法官委員會"的諮詢制度,幫助主審法官借助"外腦"更準確地把握案件。同時建立指導性案例數據庫,為同類案判決提供參考,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 此外,海南還將實行省以下法檢機關由省級統一管理體制,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建立法院和檢察院辦案人員權力清單、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以及司法工作人員廉政檔案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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