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發佈通知,就有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事項發佈公告。公告明確,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有關精神要求,為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正式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 根據公告,一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不再報送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二級評估報告不再報送市(地)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三級評估報告不再報送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各級評估報告不再報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查。涉及國務院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管理制度按相關程序辦理。 國土資源部同期發佈了《地質災害災情統計》(DZ/T0269-2014)、《地下水監測井建設規範》(DZ/T0270-2014)、《區域地下水位監測網設計規範》(DZ/T0271-2014)等3項相關行業標準。據了解,該3項推薦性行業標準日前已通過全國國土資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並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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