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氣象局完成《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效果評估。評估顯示,自2009年12月《預案》實施以來,各級氣象部門狠抓貫徹落實,在推動地方政府出臺本地氣象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加快建立多部門聯合應對機制,擴大全社會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 《預案》實施以來,各級政府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建設,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機制初步建立。《預案》促進了部門聯防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進一步強化了氣象預警“消息樹”和“發令槍”的作用。 為貫徹落實《預案》,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95%以上地市級和2200余個縣級政府制定出臺了氣象災害應急政府專項預案,並結合本區域氣象災害特點制定了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專項預案。中國氣象局牽頭建立了國家級“氣象災害預警服務部際聯絡員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包括國務院應急辦、民政部等29個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普遍成立了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氣象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等不同形式的氣象災害應對指揮協調機構。 五年來,氣象部門不斷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能力建設。氣象衛星全球觀測頻率提高到6小時一次,衛星區域觀測頻率提高到6分鐘一次,全國新增新一代天氣雷達50部,新建自動氣象站2.2萬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手段更加完善,建成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氣象信息服務站達到7.8萬個,農村預警喇叭48.5萬套,鄉村氣象電子顯示屏19.3萬塊。 據統計,2010年以來,中國氣象局啟動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冰凍)、高溫、乾旱等氣象災害各類各級應急響應69次,響應時間共計362天,其中Ⅱ級以上應急響應14次,響應時間51天,成功應對了“海燕”“尤特”等60余個登陸颱風,以及中東部高溫乾旱、南方和北方地區20余次暴雨過程。為做好青海省玉樹地震、四川蘆山地震和甘肅岷縣漳縣地震抗震救災工作,中國氣象局先後啟動氣象災害保障服務Ⅰ和Ⅲ級應急響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氣象災害專項應急預案507次,在災害性天氣應對以及森林撲火、抗洪救災等應急保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外,氣象部門逐步開展了氣象災害普查和風險管理,創新了氣象災害應急準備認證制度,防災減災氣象服務內涵正在向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拓展,氣象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能力明顯提升。 評估顯示,《預案》的實施取得了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全國因氣象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由2008年的2018人降至2013年的1498人,氣象災害損失佔GDP的比例由2008年的1.03%降至2013年的0.84%。同期氣象災害死亡人數年均千人,為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最低。(記者張永 通訊員曹麗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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