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能源領域重大項目審批要定期召開審批聽證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8 16: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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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 國家能源局網站18日刊發該局局長吳新雄撰寫的文章指出,要創新審批聽證制度。對於煤炭、電力、油氣、核電、新能源、科技等能源領域重大項目、重大資金審批,要定期召開審批聽證會,確保行政權力依法依規運行。

    吳新雄提出,要嚴格推進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能源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強能源法律法規立改廢。二是進一步梳理、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三是規範審批流程,實現"五公開",即:規劃公開、計劃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四是同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五個同步下放",即:同步下放審批標準、審批規範、審批責任、處理權限及責任追究;明確"四項監管要求",即: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責任,切實做到放管結合,確保放而不亂。五是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

    他提出,要進一步明確審批標準,加強對審批績效的評價,實行責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加快推進網上審批和陽光審批,健全網上公示制度和網上審批制度。同時,完善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和抽查制度,制定國家能源局處級以上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規範,在各部門各單位已制定《廉政守則》的基礎上,出臺全局工作人員《廉政守則》。

    吳新雄還提出,建立規範的幹部交流機制。明確在同一崗位,特別是重要崗位、高風險崗位工作滿3年的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消除幹部長期不交流形成的關係網和廉政隱患。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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