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促進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經遼寧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省委巡視組于12月19日起,對省科技廳、省住建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遼寧日報社、省農業科學院和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開展為期一個月左右的巡視。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巡視工作主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緊扣“四個著力”,重點監督檢查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以下情況: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個人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的情況;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情況。同時,對反映領導幹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問題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省委巡視組也要了解掌握。 巡視期間,省委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執行政治紀律和選拔任用幹部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視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巡視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巡視結束後,省委巡視組將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情況,向被巡視單位黨委(黨組)提出整改工作意見和建議,並根據領導小組的意見進行反饋。(記者 趙靜)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