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上流傳的“因盧布匯率暴跌,中俄貨幣互換協議中方將虧錢”的説法,央行官方微博近日解釋稱,中方發放和回收的都是人民幣,並不承擔匯率風險。 央行表示,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與28個境外央行(貨幣當局)簽訂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通過協議,任何一方可以發起交易,以一定數量的本幣交換等值的對方貨幣。以對方發起一筆人民幣融資為例,對方央行申請發起互換後,雙方按交易日當日匯率交換等值對方貨幣,期滿互換回本金,對方還需支付利息。雙方換回的本幣與發起時金額保持不變,對方支付的利率以我銀行間同業利率為基礎約定。 由於我方發放和回收的都為人民幣,並不承擔匯率風險。互換發起後,協議雙方還將定期根據最新雙邊匯率調整互換金額,減少因某一方貨幣匯率波動引起的質押物減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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