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月16日國土資源部諮詢研究中心召開的2015年工作會議上了解到,針對礦産勘查體制機制改革,多位業內專家呼籲,政府應逐漸地、有序地退出礦産勘查,同時著力培養礦産勘查市場,以填補政府退出的空白,實現平穩過渡,否則將嚴重損害我國的礦産勘查能力和資源保障能力。 地勘單位分類改革以及政府堅決從商業性地質工作退出,成為礦産勘查工作的新常態。去年國家地質調查工作取消了對探礦工程的投入,礦産勘查已成無米之炊,勘查規模嚴重萎縮。據國土資源部發佈的我國地勘企業統計資料,2013年我國地勘行業收入較上年下降10.44%,找礦支出下降11.99%。2014年上半年,全國非油氣勘查投入減少13.7%,鑽探工作量減少21.7%。 河南省地礦局副局長王建平認為,深化礦産勘查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在於正確發揮政府與市場“兩隻手”的作用,公益性與商業性礦産勘查不能以工作程度、工作階段劃分,而應以國家資源安全需要與否劃分;也不能以承擔單位的性質劃分,而應以成果歸屬劃分。在礦業繁榮時期,政府應減少戰略性礦産勘查;在礦業蕭條時期,應增加戰略性礦産勘查。“在礦業形勢好的時候,政府財政資金直接參與勘查投資並獲取收益,實質上是‘與市場爭利’;在礦業形勢蕭條的時候,政府財政資金卻‘逃之夭夭’,只會加劇對市場預期的不確定。” 此外,多位專家指出,當下礦産勘查市場需警惕走房地産市場的老路,不宜將整裝勘查概念擴大化,有必要限制進入礦業權市場的“炒礦人”和投機成本,以防止另一種形式的圈佔探礦權行為。對此,王建平建議應加快建立探礦業權差異化授予制度,改革探礦權成果登記和價值評估辦法,“地質找礦的投資、勘查主體均已多元化,但現行地質找礦的體制機制沒有針對不同主體體現差異化。例如,探礦權的授予、使用、處置方式不分‘公益性’、‘商業性’,也不分勘查階段,一律‘招拍挂’,導致資本對技術的‘擠出’、民營對國有的‘擠出’,形成礦産勘查中‘房地産現象’,這種體制既不符合地質工作規律,也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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