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各項目標得到有效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23 18: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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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羅宇凡)在23日舉行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中期評估總結會議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名照表示,經過兩年多時間的工作,本期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得到較好落實,大部分量化指標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

兩年來,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權利和自由更加廣泛,人權法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少數民族權利得到更好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利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人權教育培訓與研究成效明顯,人權國際交流與合作取得新進展。

據了解,目前中國已經發佈實施兩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首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已全面得到落實,各項目標均得以實現。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旨在全面系統地制訂未來一段時間在人權領域的行動目標和主要行動,包括將出臺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量化的指標和實質性措施等,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多個領域。根據聯合國網站公佈的資料,迄今已有34個國家制訂了此類計劃。

國新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國際人權領域,是否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被視為衡量一國政府是否重視人權的一項重要指標。中國先後發佈實施兩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展示了中國積極貫徹“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原則,促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堅強決心,得到國際社會的積極評價。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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