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發佈《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年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24 16:11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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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發佈《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年版)》
推動建立環境成本合理負擔機制 引導綠色投資、生産、消費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13個部門提供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年版)》(簡稱“綜合名錄”),同時向社會全文公開。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根據國務院部署,自2007年以來,環境保護部組織開展綜合名錄製定工作。此次發佈的綜合名錄是在對歷年制定的綜合名錄進行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匯總2014年制定的新一批綜合名錄形成的。綜合名錄共包含兩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産品名錄(簡稱“雙高”産品名錄),包括777項産品,二是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包括40項設備。其中,“雙高”産品包含了40余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産污量大的産品,30余種産生大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産品,近200余種涉重金屬污染的産品,近500種高環境風險産品。

    這位負責人指出,環境保護部在2014年的綜合名錄製定中,按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有關精神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拓展和深化了對“雙高”産品、環境保護重點設備的研究,進一步推進了綜合名錄的有效應用。

    一是推動構建環境損害成本合理負擔機制。目前,我國還存在較多“雙高”産品,這些産品的大量生産將會累積形成較高的環境損害,構成較大的環境隱患。但是,消除這些危害和隱患應付的環境代價尚未完全體現在企業經營成本中,實質上構成了不公平競爭,也不利於激發企業履行環保責任的內生動力。根據三中全會關於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産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生態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四中全會關於“強化生産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等要求,以及新《環保法》關於“損害擔責”、企業應當採取措施防治生産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等相關規定,環保部門將推動和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經濟政策和市場監管政策,充分反映並提高“雙高”産品的環境損害成本,以有力的市場價格信號,抑制“雙高”産品的生産和使用,乃至推動這些産品有序退出市場。

    二是引導綠色投資和綠色生産。目前,我國許多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都是在投資和生産這些源頭環節形成的。環境保護部制定“雙高”産品名錄,旨在引導社會和企業將環保要求融入投資和生産環節的市場決策,限制對“雙高”産品的投資和生産,加快綠色轉型,推進綠色投資和綠色生産。同時,制定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旨在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對企業投資購置環保設備,繼續研究制訂相關優惠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投資治污,促進環保産業發展。

    三是帶動公眾和全社會“綠色消費”。隨著我國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提高,全社會對産品本身及其生産過程中的環境危害、環境風險更加關注,綠色消費倒逼綠色生産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為進一步促進綠色消費,落實新《環保法》關於鼓勵和引導公民“使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産品和再生産品,減少廢棄物的産生”等有關規定,綜合名錄將部分環境危害較大的消費品納入“雙高”産品,提示和引導公眾減少這些産品的使用。同時,根據三中全會關於將高污染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的要求,環保部門也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將有關“雙高”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的研究工作。

    這位負責人指出,下一步,環境保護部還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強化綜合名錄的制定和應用工作。一是結合各經濟部門的政策特點和需求,提出細化的、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系列政策建議。二是繼續緊密圍繞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擴大綜合名錄的覆蓋面,兼顧總量減排、質量改善、風險防範,體現更為嚴格的環境管理導向與趨勢。三是進一步提升名錄製定與應用的公開化與信息化程度,為公共參與、監督綜合名錄及其相關應用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提供平臺。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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