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維護財經秩序,12月25日,記者獲悉,經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財政廳出臺《河南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管理辦法》,對河南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申報、使用等各環節,全面實行信用負面清單管理,在專項資金申報及使用過程中11項失信、失范行為將被“拉黑”。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是指為適應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市縣某一項事業發展目標,由省級財政預算在一定時期內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管理辦法》規定,經河南省級及以上審計和財政等部門認定,在專項資金申報及使用過程中11項失信、失范行為被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管理。具體包括: 申報項目虛假或偽造、篡改項目立項以及土地、規劃、環保、安全、節能等相關批復文件的;虛報項目投資額、貸款額、擔保額等專項資金分配依據指標的;偽造項目單位財務狀況及經濟效益指標,粉飾會計報表的;偽造、篡改相關合同文本、資金到賬證明、單位資質文件以及虛報企業規模、技術工藝等指標的;偽造、篡改申報資料中所要求的由社會仲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資産評估報告等正式文書或結論性資料的;截留、擠佔、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因主觀原因導致項目建設期嚴重滯後、無法實施或擅自變更項目建設內容,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的;因管理不善導致財政專項資金重大損失浪費的;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通過弄虛作假、串標、圍標等獲得工程承包權以及中標後轉包工程的;對項目單位出具虛假會計報表、資産評估報告等鑒定資料的;其他騙取、套取財政專項資金等失信、失范行為的。 對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管理的項目單位、社會仲介機構或執業人員,除有關部門對其違紀違規事項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外,將錄入省財政廳專項資金申報使用信用負面記錄平臺,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將有關信息予以公開,並根據情節輕重,對其申報專項資金予以限制。 此外,市(縣、區)級財政及相關主管部門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本地區騙取、套取或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突出的,將書面通知其加強整改,並在河南全省範圍內進行通報。(記者 蘆瑞)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