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28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10名組成人員頒發任命書。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主持了頒發任命書儀式。 剛剛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任命了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他們是:主任李飛,副主任曹其真、張榮順,委員王振民、李沛霖、陳斯喜、林笑雲、徐澤、崔世昌、黎日隆。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共10人,由內地人士和澳門人士各5人組成,任期5年。第三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已經結束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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